何霞代表:
您提出的“关于槐荫区锦绣公园未移交的建议”收悉。首先感谢您对建设集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对于您提出的建议,我集团高度重视,经研究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。
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济南仁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约定,地块F-1、地块F-2两处公园绿地由土地竞得人出资代建,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西城集团)。济南仁孚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启动了上述公园绿地的建设并于当年竣工,但因养护期过后未及时移交,后期疏于管理,从而形成脏乱差状况。
近期,建设集团多次协调济南仁孚置业有限公司,要求其对锦绣公园进行初步整改,包括篮球场破损地面铲除、垃圾清理清运等工作;同时,协调槐荫区西客站指挥部组织区园林部门、济南仁孚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开会研究处理办法,基本明确由济南仁孚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整改,槐荫区园林部门验收合格后接收。目前,槐荫区园林部门与济南仁孚置业有限公司正在对现场进行踏勘,并同时对涉及整改及后续养护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测算。
下一步,建设集团将继续积极配合槐荫区西客站指挥部、槐荫区园林部门,尽快完成公园移交工作。
最后,衷心感谢您对西客站片区民生问题的关注,也再次感谢您对建设集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
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2026年4月3日